豫财科〔2018〕8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8〕7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8年度科技专项经费的函》(豫科条〔2018〕16号),经审核,现将2018年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县域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8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各市、县应按照省科技管理部门要求,完成县级科技特派员、科普基地建设任务,确定县域创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8年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县域科技创新)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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