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8〕20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16〕164号)的有关规定要求,2018年省科技厅对“河南省可见光通信重点实验室”等3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现决定批准这3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验收通过后的重点实验室要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加强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和开放交流,继续推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在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成果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加大力度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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