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8〕18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的要求,根据《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8〕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首批批准建设的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及工作室首席科学家名单予以公布。
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的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是探索我省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新模式,在我省优势领域重点学科聚集一批国内一流的人才,加快为我省培养一批国家级科学家的重要举措。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研究并落实好各项支持措施,全力做好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的保障工作。
附件:首批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名单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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