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9〕4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2018〕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豫政〔2019〕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8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奖励经费的函》(豫科条〔2019〕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部门)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奖励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专项用于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的奖励支出和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经费。
其中,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经费对我省作为主持单位完成的项目,奖金的50%用于对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奖励,50%用于主持单位自主选题科研经费。请及时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附件: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奖励经费预算表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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