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资[2020]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6〕52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2017-2019年度项目和2015年度、2016年度未通过验收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审核,“新型智库基础建设及房屋修缮”等147个项目按要求完成了目标任务,给予通过验收;“生物样本照射系统购置”等9个项目因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无法整改,给予终止项目;“生殖技术实验室改造”等5个项目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未完成目标任务,同意延期验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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