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相关科技资源的存量和动态变化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工作,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精神,经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是省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调查单位名单见附件2)。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实验动物专项调查根据国家安排另行部署。
三、调查时间
调查数据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之后的信息不列入。运行服务信息(时期资料)采集2019年度和2020年度数据。
四、填报渠道
1.调查单位通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s//nrii.org.cn/)中的“2021年度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完成信息的填写、报送和审核工作。调查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负责人员联系获取。
2.因我省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调查单位需按以下程序填报有关数据:
(1)省直单位直接登陆“资源调查系统”,进行大型科研仪器等资源信息的核查、确认和完善,并填报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运行情况。
(2)市直单位登录当地财政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筛选导出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信息,将资产卡片信息按资源调查系统模板格式进行数据整理,形成导入数据文件。将整理好的数据文件以excel方式导入“资源调查系统”,之后在“资源调查系统”上进行大型科研仪器等资源信息的核查、确认和完善,并填报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运行情况。
(3)生物种质资源和实验材料库(馆)信息直接在资源调查系统上填报。
具体工作流程参见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手册和系统用户手册,相关手册可在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niss.cn/)下载。
五、有关要求
1.各填报单位应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本次调查将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者漏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各有关单位要以本年度资源调查工作为契机,立足实际,创新机制,加强本层级资产管理和科研仪器设施等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的协同推进,为深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科技领域大型设备类资产的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4.参与调查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将填报信息汇总生成并打印资源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nisscn@163.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QQ群:864496337(群名:河南科技资源调查群)
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 王帅 0371-65957129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原野 0371-86522313
材料寄送地址:郑州市政六街2号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5楼
附件:1.《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
2. 2021年度调查单位名单
2021年5月20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