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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9 14:12:1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1年度国家众创空间的推荐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请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省级众创空间做好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本次众创空间国家备案申报在建设方向有专门要求,各地申报材料填报时要结合要求,梳理好载体建设相关内容。

二、本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申报机构,使用原有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仅办理过科技部火炬统计业务的申报单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统计系统密码登录,完成法人认证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三、请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推荐上报的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审核把关(包括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查验),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组织核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地方把关不严的,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请按照《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规定及众创空间国家备案申报书(附件2)要求,填写推荐表,出具推荐函,在2021年11月26日前,与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纸质件,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一起邮寄至省科技厅(因疫情防控要求,不接受现场报送),因本次申报时间安排紧凑,过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推荐表(附件3)。

联 系 人:魏 帅 牛珂珂

联系电话:0371-65727058,86561697

电子信箱:hnskjtfhq@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政六街32号,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305室

附件: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2.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

3. 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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