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驻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14号)和《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2016〕21号,现组织开展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度符合申报条件对外开展大型科学仪器检测检验共享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共享服务后补助申请条件:
1.郑州区域内已加入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入网仪器设备达到20台套。并能够面向社会提供仪器共享服务;
2.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3.服务单位应具备与科技服务需求相关联的资质、设施、场地等硬件条件,能为本领域企业、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对外服务的仪器设施总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4.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单位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三、共享服务后补助申报材料
1.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3.收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
4.检测服务协议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如附检测报告只需提供检测报告首页、委托方检测内容及检测结果等检测反应监测主要内容的页面,不需附全文);
5. 共享服务工作报告(含典型服务案例、用户反馈意见等)。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登陆郑州科技港(http://zzkj.zhengzhou.gov.cn/)或者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下载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编制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材料装订要求:申报书以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附件材料提供时按照每份发票后附上对应合同或检测报告,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五、申报渠道及时限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报送;电子文档发送到:zzyqgx@163.com
申报截止日期: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67171877
材料接收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501室。
附件: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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