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4号)有关要求,郑州市科技局、郑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受理的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郑州市科技局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高新处67185359
计划处 67180458
监察室 67185181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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