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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7-23 09:55:58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8〕95号)的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二)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附件1)。

(三)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2018年7月底,下发通知;

2018年8月上旬,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填报;

2018年8月中旬,市级科技部门进行收表、审核与汇总;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2017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各地有关单位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由于机构改革还在进行中,参加统计的部门中有部分发生了变化,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时请按照原部门填报,并做好对接工作。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2018年8月3日前,将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4)发送至科普统计工作专用邮箱,根据回执分配账号,进行在线填报,2018年8月15日前各单位汇总审核报送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611房间。

(四)请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以及word版本的《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附件3),务必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

(五)全市40家科普示范基地由申报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报。

联系人及电话: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611房间)王瑜丁洁辉王旭0371—68868005

科普统计工作专用邮箱:zzkjkfzx@126.com

郑州科普统计交流QQ群:837831863

附件内容:

1.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3.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

4.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

5.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名单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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