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2021年度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的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及《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规〔2020〕5号)有关规定,经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推荐,2021年度共受理27项共享服务奖励和41项共享使用后补助申报材料,现将受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9日至8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郑州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成果处67180459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直属机关纪委6717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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