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精神,按照有关要求,经主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同意开封新供销电子商务星创天地乙个星创天地为开封市第一批星创天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星创天地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和监察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农社科 0371-25962367 监察室0371-25957981
联系邮箱:kfkjjjcs212@163.com
附件:第一批开封市星创天地名单
2016年12月1日
附:
第一批开封市星创天地名单
序号 |
推荐单位 |
星创天地名称 |
运营管理主体 |
1 |
开封市供销社 |
开封新供销电子商务星创天地 |
开封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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