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6〕136号
关于对推荐认定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根据市科技局印发的《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办法》(汴科文[2016]135号)要求,近期拟对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推荐认定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16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考核已安排(详见汴科文[2016]130号),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安排如下:
1.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安排,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通知(汴科文〔2016〕130号)内容进行。
2. 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单位为同一申报主体的,报送一套考核材料。
3.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
附件: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名单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名单
序号 |
孵化器名称 |
级别 |
1 |
开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级 |
国家、省级众创空间考核名单
序号 |
众创空间名称 |
级别 |
1 |
开封众创空间 |
国家级、省级 |
2 |
开封市文化创意中心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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