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开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开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4--2017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含发明专利、品种审定等)并完成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2、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社会公益类项目需满足“实用新型专利一项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的要求。
3、2016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项目,2017度年不能再次推荐为开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
4、开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二、推荐材料要求
1、填报《2017年开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
2、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材料合订本一册。
3、需经所在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有关事项
1、推荐材料中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包括单位名称、姓名和排序)必须与成果登记材料一致,否则视同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人最多列15人。
2、推荐书简单装订,不加封面,评审后不退回。
3、附件材料请在“开封科技港”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7年7月4日-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二楼42号综合窗口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25955592 汤世民 宋伯舟
4、电子信箱:hnkfkj1@126.com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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