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7〕140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三条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条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委托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专利保护工作,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查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委托执法期险从二0一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0二0年七月一日止,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七月一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委托市知识产权局在全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的公告》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