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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度市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开封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7-30 15:34:48

汴科文〔2020〕47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引、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开封市科技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意见》,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汴科文〔2019〕117号)要求,现补充申报2019年度开封市创新示范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附件2)确定的九大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项目已获2018、2019年度县(区)科技创新类项目立项,并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额度不低于25万元(须已经下达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开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省级高新区和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尉氏县产业集聚区两个已申报省级高新区的产业聚集区,单独申报、单独受理,由市局直接组织评审,对列为市重大(点)创新示范专项的项目,由市财政直接支持,不再要求县(区)配套。

(三)项目重点依托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2022年10月31日前),项目单位应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五)项目单位承担有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在支持范围内。

(六)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二、组织方式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凝练提升,推荐5项作为市创新示范专项候选项目(已完成推荐任务的县区不再推荐,未完成推荐任务的县区按差额数推荐),同时按要求组织和指导项目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正式推荐上报。

(二)受理公示。市科技局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对确认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专家论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对符合市创新示范专项要求的,纳入市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论证筛选20项左右列为市重大(点)创新示范专项,市财政给予项目研发投入15%的资金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对其它符合市创新示范专项要求的,市财政按照县区财政经费支持额度给予1:1奖补,最高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经费10%。

(四)推荐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项目。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择优推荐10项左右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创新示范专项进入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争取省财政经费的支持。

三、申报程序

市创新示范专项参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实施,按照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格式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开封市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1-4)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省内审计须提供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有二维码的审计报告,省外审计须由中介机构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6月12日17:00。

申报单位下载后附相关附表填写编制申报材料,注册登录“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在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办理事项中选择“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认定”栏目上传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申报项目应在县(区)择优推荐范围之内。

(二)审核推荐

审核时间:2020年6月15-18日。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推荐上报。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上传材料一致)分别报送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各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填写《开封市创新示范专项候选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

各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须统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经费下达文件扫描件,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由科技部门统一报送,其中《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开封市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一册(书脊上注明2019年度市创新示范专项),一式两份;《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一册,一式两份;《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申报单位信息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严禁厅外申报、厅外受理。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推荐,结合实际,重点围绕“百层级”创新示范专项、“千层级”创新应用专项,聚焦我市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升级,认真谋划本地产业转型中战略意义重大、需求紧迫、引领性强的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坚持“市、县(区)联动,以县(区)为主,链条设计,示范带动”的原则,选准重点、找好切入点,挖掘一批、实施一批支撑转型升级的重大专项,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五、联系咨询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23857505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监督科:赵根保 25957056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郭亮 25955246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曾庆利 23876033

电子邮箱:kfkjjh@163.com

附件: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开封市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4.《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申报单位信息表》

5.《开封市创新示范专项候选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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