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封市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增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等方式方法,较上年有了一定进步。
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市科技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9件,发布政策解读稿13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条、《开封日报》刊发信息85条。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45条、政务公开信息606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5条,微博发布信息118条。今年9月2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峰参加开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节目,围绕科技创新助推开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很好地宣传报道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解读
2020年市科技局发布政策解读13篇,围绕《开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办法》、《开封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开展了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心的话题进行了及时回复。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设立的局长信箱和政务咨询两个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回复了网民提问。2020年共收到16件网民留言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加强了网络舆情监测,全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同时第一时间就服务管理对象关心的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星创天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计划项目等受理、申报、办理、公示等信息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切。2020年市科技局围绕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等组织开展了20余次较大规模的专题培训,组织我市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参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
2020年市科技局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借助微信、微博全方位公开了我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一系列政务、党务信息,使公众全方位了解我局工作。科技局官设置有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科技业务、党建工作、廉政工作、联系我们、下载中心栏目等,涵盖了需要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还增设了科技平台专栏,可对我市各类科技平台进行快速查看。完善了联系我们一栏,及时公布了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极大方便群众办事。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了权责目录清单、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作了清理目录并对外进行了公布。完善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一栏,增设了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栏。
(四)利用报社、上级政务媒体等开展专项报道
加大了对重大科技政策的宣传报道。一系列重大科技政策,市科技局安排专门经费分别在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开封日报、开封电视台等权威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对促进政策落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收到一件关于2019-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按时进行了回复。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平台建设及人员、经费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设置完善了相关栏目、注册使用了统一规范的网站域名、增设有关链接等。加大了对微信公众号、微博的监督管理,指派专人进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优化上报信息质量。
目前,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6人,其中1人为专职,5人为兼职。2020年市科技局共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2万元用于网站升级、购买网络安全防护软硬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4 | 79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经检查,一是我局部分失效政策未及时下架,新的政策上传不及时。二是部分政策未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实现双关联。针对这些问题,市科技局通过排查,认真梳理并下架了3部规范性文件,对5件政策文件及时更新了政策解读。
(二)网络信息化安全建设还有待提高。2020年省市网络安全监测部门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多次检测,其中有三次发现存在弱口令、网络安全漏洞等信息安全隐患。市科技局第一时间都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安全隐患排除,及时上报了整改报告。组织了相关技术公司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全面技术排查,通过加大经费支持,与网络安全公司签订网络安全保护协议,加强了网络安全防护。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3次,提升了应急处理能力。
(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标准还不够高。栏目设置、分布不清晰,没有建立与公文管理系统衔接等。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排查出现过几次信息发布不规范,存在错别字等问题。市科技局加大了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力度,加大了公文写作培训力度,明确了活动类信息上报时限等,切实做好整改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开封市科技局办公室(地址:开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原江苏大厦),电话:0371—23865227)。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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