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20〕79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仪器设施使用效益,规范和加快全市科研设施和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了《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doc
2.《开封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doc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开封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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