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郑州、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200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工作半年报即将结束,发现有的市地对监理工作不认真,没有按创新基(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监理,为规范监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必须重视项目监理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省辖市科技局、郑州、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具体分管人员要对项目监理认真负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有计划地实地考察企业完成项目合同指标情况。发现问题要与企业商量对策,及时帮助解决,争取圆满完成合同指标。
三、对企业的监理报表要认真审阅,若发现企业报表的虚假内容要严肃处理。
四、发现承担企业不能完成合同指标要及时上报。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凡发现承担企业有违反国家创新基金、省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行为,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反情况及处理意见分别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六、对已上传填报了监理意见和《监理信息表》的,要认真复审监理资料,若达不到要求或监理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在八月三十一日前重新监理上报。
七、对未承担科技部创新资金项目,只承担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也要进行项目监理。监理要求和《监理信息调查表》按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以后每年八月份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监理时间,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填报监理资料。
今年监理截至时间:二○○七年九月底,《监理信息调查表》报河南省科技情报所二号楼八楼。
联系人:高俊
联系电话:0371-65968626转211
13526871800
河南省科技厅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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