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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8-05 14:49:14




国科发智〔202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这个特殊节点上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将共同主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1年5月22—28日。

(二)主题。

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从一穷二白起步,以筚路蓝缕开拓。中国科技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之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毛泽东同志对科技发展作了精辟论述,徐特立在延安自然科学院建立时提出“科学!是国力的灵魂”。建国初期,国家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造出“两弹一星”的奇迹,取得了青蒿素、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重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实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跟踪研究世界先进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养大批优秀人才。21世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我国科技实力“后发赶超”,实现了整体性、格局性的重大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坚持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回顾党领导下的科技发展历程,对坚定科技自立自强信心和决心,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认真学习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学史明理增信、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沿着党的指引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 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让大中小学生树立尊崇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激发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4. 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二、主场活动及组织形式

(一)启动式。

全国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安排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有关部门、科学家、外国专家、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科技事业发展历程,重点展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脱贫攻坚伟大胜利成就等内容,开展以生物安全为重点的国家科技安全教育。主场展览活动由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闭幕式。

5月28日在上海举办,由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主要活动

科技活动周作为全国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既要安排主场活动和重大示范活动,又要部署部门、地方同步举办各类特色科普活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科学之夜、科研机构和大学开放、科技列车河池行、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科普援藏、全国优秀科普展品巡展暨流动科技馆进基层、“全国中小学生创·造活动”等重大示范活动。

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部队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组织实体展览相关活动,将举办网络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注重联动,加强宣传。

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地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地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地方、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2021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启明王菲菲

联系电话:010-58884209、58884214

邮 箱:kjhdz@most.cn

传 真:010-5888420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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