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精神,结合省科技厅《关于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总结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委托你们对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施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行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省科技厅委托项目推荐部门对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进行监理,省科技厅对重点项目实施监理,并视情况对委托监理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监理程序及内容
监理程序:听取汇报、查验现场、查看材料及质疑;监理内容:依据《项目合同书》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理,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最后形成专家监理意见。具体要求请参照豫科农〔2007〕23号文件规定的“验收程序”。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监理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监理材料依据豫科农〔2007〕23号通知要求于5月15-16日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四、加强宣传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留存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可以多种形式向省科技厅报送宣传材料,借以宣传项目执行的情况及取得成效等,扩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力及社会认知度。
联 系 人:李明凤程 艳
联系电话:6595281865526028
E-mail:yukenong@126.com
附件: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监理表
2.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3.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清单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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