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8〕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安发〔2015〕12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安阳市科技局、安阳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018年的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宏观统筹,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政府导向作用,有效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和推动全市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市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市基础前沿研究专项(重点实验室)等。其它类别计划的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安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管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已获市级以上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市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组织方式
(一)有关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安阳科技网(http://www.ayskjj.gov.cn/)”下载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在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上盖章确认,以文件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申报单位报送)。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一)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及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报计划科和对应的业务主管科室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各类计划项目的报送地址、业务咨询电话及报送科室:
1.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高新科,5926624;农社科,5923629;
2.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政法科,5920505;
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成果科,5953464;
4.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础前沿研究专项(重点实验室):平台科,5927036;
报送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3号4楼市科技局
农社科401室;成果科、政法科405室;高新科、平台科406室。
(三)申报工作咨询
1.科技局:计划科胡国骅马新艳5923286
2.财政局:教科文科许敏5109176
附件:
2.申报书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安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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