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8〕3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精神,实现科技精准扶贫,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形式
拟选派20名左右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选派形式可以是科技人员个人或团队。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
二、选派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主战场,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
各地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农村、涉农中小企业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并报送。
2、组织对接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
3、上报推荐人选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适合条件的人选认真筛选后择优推荐。于5月25日前将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材料(包括需求表、申请表和派驻协议书)、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各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aykjjnsk@163.com。
四、经费支持
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或每个团队3万元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
五、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为两年。
联系电话:0372-5923629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33号401房间
附件:
3.派驻协议书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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