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9〕7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财教〔2013〕17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2015年至2017年立项且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清查程序
(一)自查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需附件佐证)。
(二)抽查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对被抽查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资金收回
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对需要收回的资金按原渠道进行收回。
三、材料报送
自查报告一式两份,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报送时间:2019年11月6日前
报送地点: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胡国骅3665512
市财政局:许敏5109176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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