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中牟县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农字[2007]66号)和《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豫科农[2007]16号)精神,现启动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省辖市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报告中要对本地区已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二)每个省辖市推荐数量为2个(示范村或示范乡镇),6个扩权县随所在省辖市申报,并占省辖市指标。在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平衡基础上择优确定。
(三)科技示范乡(镇)、村所在县须通过2005年-2006年度科技部科技进步考核。
(四)各地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总体部署,集成各级相关科技资源,因地制宜,保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实施方案》(附件1)和《合作方案》(附件2),并将二者合订为一本。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上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Word 格式)发送至gsj69@126.com。有关表格可从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下载。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于2008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303房间。
四、联系人及电话
高松洁0371-65526018
程艳0371-65526028
附件:1、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实施方案
2、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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