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函〔2017〕41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我省专利质量数量的提升,我局根据《河南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知〔2010〕52号),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范围
河南省行政辖区内除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三市外,在其他省辖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个人,均可申请资助。
(二)申报项目范围
1.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可以申请专利资助。已获得市、县(区)专利资助的专利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我省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基地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3.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我省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二、资助申请的受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和省内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点。各受理点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对每项资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填写在《河南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代办人身份证;个人资助申请须提交河南省居民省份证;
(三)专利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批用,一份由各受理点留存备查;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由各受理点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资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各资助受理点须在7月21日前将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省局,逾期省局将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只能通过一个受理点提交资助申请,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相关凭证。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取消以后申报专利资助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专利资助申请
2.河南省专利资助项目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专利代办处吕霄龙李一勇
联系电话:0371-69069015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附楼114室
邮编:450000
电子邮箱:
信阳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涂小东王铮0376-635188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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