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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20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信阳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8-26 10:15:38


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填报2020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的通知》精神,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全程在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系统网上办理(http://qyyf.hnkjt.gov.cn,以下简称加计扣除系统),不再接收企业纸质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加计扣除系统自20214308点开通使用,6718点关闭,关闭后不再接收任何企业上传材料。根据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不能顺利完成申报,请企业及早登录系统填报。

二、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工作

请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局、税务局尽快通知、组织相关企业填报2020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帮助企业按照加计扣除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填报2020年度研发项目信息。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畅通渠道,及时解答处理企业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可采取上门服务、专题辅导的形式,帮助企业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三、依规按时完成研发项目转请工作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及时梳理研发项目,622日前将有异议的项目转请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转请。市科技局将于712日前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对市科技局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于730日前转省税务局,省税务局于810日前转省科技厅鉴定。

四、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工作

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科技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研发项目填报、异议项目鉴定等学习培训。税务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异议项目转请等学习培训。请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收集企业使用中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优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反馈。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2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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