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在校园建立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的联合研发平台,根据《信阳市“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方案》(信科〔2018〕84号),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以下简称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四主体一联合”原则建立的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可由在信阳市境内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拥有相应优势学科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签订以“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具体包括:
(1)平台名称与类型。专业化研究院(所、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
(2)投资构成。包括资金、场地、仪器设备等投入情况,其中企业投资于联合研发平台的经费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60%;
(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科研管理、资产管理、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明确平台由企业为主管理,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和研发项目围绕企业需求组织。
2.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用于合作项目的研发总投资在市财政资助经费拨付前,企校筹集的项目经费的50%以上须打入双方协议约定的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联合专户。
3.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办公及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米,具备开展研发所需的办公和仪器设备等基本科研条件,且企业管理团队和联合研发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5人,并已进驻平台正常开展研发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信阳市“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申请申报书》(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
报送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8号窗口(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
联系电话:8093676
信阳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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