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农业载体平台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市科技局决定对我市2021年(含2021年)以前建设的农业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开展一次评估与复核,促进平台载体提质增效。为规范本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质增效服务对象
2021年(含2021年)以前认定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名单见附件1)。
二、提质增效服务方式
为减轻各平台依托单位负担,本次提质增效服务工作采取依托单位自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抽查的方式进行。提质增效服务将按照各创新平台运行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在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各平台依托单位加强指导、督促与实地调研;认真组织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进行认真自查,填写《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考核评分表》(附件2)、《信阳市星创天地考核评分表》(附件3)。
(二)《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考核评分表》(附件2)、《信阳市星创天地考核评分表》(附件3)是此次市科技局对创新平台进行提质增效服务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对于未上报或填写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市科技局将直接撤销其相关资格,并将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平台依托单位所上报的自查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查验,确保所报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区在经过认真审核和实地调研后,对所辖区内平台运行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推荐(优秀等次不高于10%),并填写《信阳市农业类平台载体提质增效汇总表》(附件4)。市科技局将按照县区推荐意见,对合格等次以上的平台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考核评分表》(附件2)、《信阳市星创天地考核评分表》(附件3)、《信阳市农业类平台载体提质增效汇总表》(附件4)经自查单位及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扫描成PDF版,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普与人才)科(xyskjjnck@163.com)。
五、联系方式
农村(科普与人才)科王娟付魏魏8093690
邮箱:xyskjjnck@163.com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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