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信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信科〔2017〕108号)、《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信财教〔2016〕9号),结合我市科技创新需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攻关项目
(一)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信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要符合市、县主导特色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推动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2.各县区必须围绕省重点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梳理本区域优势产业,围绕整个产业链条创新点筛选推荐1-3个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各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成链,需明确解决的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等要素;高校、科研院所应发挥自身优势,可结合我市和县区重点产业链,筛选创新点申报项目。如为持续支持项目,需要附本年度和上年度在创新点上有何差异,上年度支持取得成效等说明材料。
3.项目重点依托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单位、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正常纳税,须有实际研发活动、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自筹资金需大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企业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的2倍。
5.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6.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信阳)”黑名单。规模以上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7.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重大科技专项,逾期未能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8.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重点组织好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鼓励联合申报实施项目,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动相关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市级项目将对研发活动全覆盖的企业择优支持。
(二)科技攻关项目项目优先支持范围
1.项目列入县(区)或部门2022年度计划并给予10万元以上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优先支持。
2.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牵头主持实施的创新专项优先支持,应附上相关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3.对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4.对水土污染防治领域、节能环保领域、消防安全领域等能够突破技术瓶颈、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成果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我市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信阳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4.项目名称需科学规范,其中应包括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成果转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到25个字。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优先支持范围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力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以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聚焦产业“卡脖子”难点和战略产品的重大创新,重点支持高附加值核心单元、关键材料和重大整机标志性产品的转化和产业化,打通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发展的通道,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我市主导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优先支持新增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3.优先支持近两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4.优先支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资金。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时,每年度不得超过一个。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
2.2022年度信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范围详见《2022年度信阳市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写申报书、预算书,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制成PDF扫描件,以“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报书/预算书”命名,统一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汇总后,发送至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室邮箱,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
(二)关于科技攻关项目:每个中心城区限报4项,其他县均限报3项,市直单位均限报2项。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信阳高新区(上天梯园区)限报4项,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等县(区)均限报2项。关于软科学研究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限报5项,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均限报3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科技攻关项目(高新、农业、社会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三)根据项目领域,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将项目加盖公章的PDF材料于2022年9月1日前发送至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室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咨询电话及邮箱地址: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8093688,xysfzjhk@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地址:
高新技术产业化科:8093680,xyskjjgxk@163.com
社会发展科技科:8093680,xyskjjsfk@163.com
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8093690,xyskjjnck@163.com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8093676,xyskjjcgk@163.com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软科学):8093317,xyskjjzcfg@163.com
附件: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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