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合作联合声明的精神,2009年,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将共同支持双方科研人员在“与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和“气候变化”领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项目期限三年,由日方和中方对项目共同进行资助。
请各单位按照“与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和“气候变化”合作研究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见附件一,二),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中方需同时填写中、英文申报书;请中方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根据要求填写中文申请书,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须知”。 两领域英文申报书分别见附件四、五,请下载填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电子信箱地址:hzs_yfc@most.cn。
申请人注册、登录系统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8882692,58882690,58882693,58882698。对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及申报书填写的问题,可查询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站(http://www.istcp.org.cn/)。
申报书填完后,请务必在网上提交、并在线打印,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中央部委局国际合作司或科技司;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委)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报,送达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17:00时整,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玲丽、辛秉清、吴伟(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负责申报业务咨询,
电话:63908611
杨梅君、姜小平,负责中日科技合作政策咨询,电话:010-5888134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611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邮编:100038
报送省科技厅事宜
为及时有效地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报送,报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国际合作处的时间提前5天截止,以便统一汇总、具函、报送。
联系人:秦颖男
电话:0371-65908253(传真)
附件一 中日“与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研究”合作计划的实施细则
附件二 中日气候变化研究交流计划的实施细则
附件三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四 中日“环境与健康研究交流计划”的英文申请表格
附件五 中日“气候变化研究交流计划”的英文申请表格
科技部合作司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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