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8-30 15:24:53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工信委),经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为贯彻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我市科技创新 “四个一批”建设,根据《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文件精神,开展2018年我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备案条件备案为市级重点实验室要结合国家、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濮阳优势和特色,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优先支持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县级和部门重点实验室。(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1项以上或拥有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已结题的市级以上计划项目,和1所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学研用成绩突出。(三)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四)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五)依托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六)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申报时间与程序申报时间:6月29日至7月20日申报程序: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同意推荐,报材料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三、申报材料1、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书。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涉及专利的出具专利登记薄副本)、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科技成果及转化、专有技术等相关材料。3、成立学术委员会的文件;实验室主任聘任证书,固定研究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书。4、提供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及原值发票。5、实验室管理和规章制度。6、联合共建的实验室须提供共建协议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上述材料左侧胶装成书,一式五份,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建一个扫描件电子版(证件原件扫描件、红色印章)文件夹,发邮箱6666209@163.com。不发电子版扫描件不予受理。联系人:董贵民联系电话:6666209地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707室附件: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书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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