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和科技工作特点,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对疫情、服务科技企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出台精准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倡导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有序引导广大科技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
二、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所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应尽量简化服务流程,为居民企业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三、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网上办理
目前,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已实行全时开放运行,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网上提交评价资料、市科技局网上预审并对通过预审的企业及时提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鼓励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五、做好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国家、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必要时依规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扶持措施等。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发生严重疫情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抄送市科技局。
六、加大受疫情影响的科技企业支持力度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监测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精准支持,对2020年上半年到期需要验收的项目依规延期验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推荐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推荐和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向上级及相关机构建议推荐。
八、及时总结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先进典型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依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激发斗志、增强信心,并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
联系电话:0393—6666200
电子邮箱:2008112008@163.com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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