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6]23号),现就2010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属财政供给的科研单位。
二、申报原则。2010年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
(一)择优支持、适当倾斜原则。重点支持科研能力强、科研成绩显著、管理规范、基础条件较差的科研事业单位。
(二)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科学普及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
三、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限报2个项目,二十一个省财政直管县(市)限报1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各市(县)于9月10日,将填写好的《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并附上市(县)编办对本单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式四份报送到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申报书》以word文档发送到以下邮箱:hnkjpg@126.com。
五、各市要将2008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翔实的书面材料,联合上报省科技厅、财政厅。
报送地址: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305室
联 系 人:李铁成李玉楠
联系电话:0371-6599526865995172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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