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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中原学者”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许昌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9-06 12:13:02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河南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和《“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河南省“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原学者”的申报须符合《“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中原学者”的申报需提交《“中原学者”申请书》(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必须提供3~5篇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第一作者论文复印件,其他第一作者论文、第一主编著作首页(封面)复印件;

3.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复印件;被SCI、EI等收录、引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已授权发明专利复印件;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辖市科技局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中原学者”申请书一式10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五)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3年8月30日

(六)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2410房间

三、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高松洁毛勇刚

电话:0371-65996100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450008)

邮箱:hnsysb@126.com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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