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工信局,各相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汴科文〔2017〕195号)和《开封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评估工作细则》《开封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汴科文〔2019〕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年立项的工业领域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9-2020年立项且已达到项目实施期限的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项目。
二、组织实施
1、2019-2020年立项且有财政经费支持项目(见附件1)由各主管部门(高校科研处)组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开封市科技计划(工业领域)项目验收表》(附件3)、《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提纲)》(附件4)并提供附件材料,将验收材料报送至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10月31日前,主管部门将验收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2、2019-2020年立项但无财政经费项目(见附件2)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结项。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附件5)并提供附件材料,将结项材料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结项。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并如实提供结项验收材料;
2、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及验收程序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3、结项验收材料用A4纸打印,书籍式装订,加盖承担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开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4、项目未能按照预定实施期限结项验收的,或变更课题组成员、延期,以及有其他变更事项的,需要按要求填写《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或项目取消终止申请表》(附件6)进行报备。
联系人:王玉国
联系电话:0371-25978383
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附件1:2019-2020年立项且有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验收清单.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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