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7〕1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
2017年8月8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