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1〕11号
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
联系电话:0371-86550797。
附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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