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南阳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南阳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要求,拟开展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认定工作,请并认真做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单位申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
一、认定范围
(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备案的专利代理事务所或其它分支机构。 (二)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和计量服务和专业化设计服务等机构。 (三)科技推广相关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推广与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技法律及相关服务等机构。 (四)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信息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机构。 (五)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管理服务、科技咨询与调查服务、职业中介科技服务、其他综合科技服务等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依法设立,在南阳市范围内注册,运营1年以上(含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服务规范; (二)有健全的人才队伍和服务设施。机构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人员比例不低于5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0%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50平米以上(含50平米),有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仪器设备; (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 南阳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 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1、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科技专业服务网站域名;
4、目前正在服务的企业用户服务合同复印件;
5、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近一年内本机构主要服务项目的合同及服务收入证明、推广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推广行业或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送方式 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后,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核实推荐,申请书纸质版、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统一装订),于11月20日前报送南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电子版发送邮箱:kjjwsk@126.com. 联系人:李 涛 徐墨涵
联系电话:63138265 电子信箱:kjjwsk@126.com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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