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长王凯签署第225号省政府令,《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出台政策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发展。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办法》明确要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知识产权全过程服务、知识产权奖励激励等方面,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能力。
《办法》提到,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为担保财产的担保融资。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领域的风险,开发“专精特新险”等特色化保险,为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等服务。
《办法》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鼓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申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通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
《办法》还提出要建立奖励制度,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实现技术升级进步并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予以奖励。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推荐中国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评选中给予加分支持。(范鲁豫 赵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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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政策,《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明确要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知识产权全过程服务、知识产权奖励激励等方面,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