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三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三年研究开发项目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
企业需要出具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办公室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做出的对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获高新资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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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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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明细汇总: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需要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三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每三年复审一次,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部分地区对复审通过后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然有资金奖励政策,同时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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