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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工信局时间:2022-09-14 16:05:31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第八届APEC技展会)定于2014年6月16日至22日在浙江省义乌市举办。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4〕34号)精神,为扩大我省中小企业与国内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厅决定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参加第八届APEC技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2日

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国际会展中心

二、主要活动
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对接;围绕中小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举办论坛,并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和有关省市、园区、企业进行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和参观义乌国际商贸城、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活动。展会共设置1200个标准展位。展览范围主要包括电子电器、高端装备、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专精特新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高标准选择参展企业。此次参展,我省主要以电子电器生产企业为主,组委会分配我省展位20个,根据我省产业特点和展会要求,郑州市、安阳市、信阳市各组织2家企业参展,其余省辖市至少组织1家。会议期间组委会将评选金帆奖,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本地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明晰、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强的优秀中小企业参展,并于4月5日前,将《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以书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参展展位费用由各市局负责收取后统一交(汇),并统一办理有关参展手续,发票由大会组委会提供。

(二)加强参会组织。各地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优秀企业参展,全过程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参展企业服务。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按照大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我省对各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2300元补贴,余额部分由各地财政补贴和参展企业支付,各参展参会单位人员的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积极征求企业科技合作项目。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展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对接”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企业从技术引进与成果转化、合作研发与委托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提出拟于APEC成员体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合作需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 骏

电 话:0371—65507617 65507615(传真)

电子邮件:hn65855771@126.com

收款单位: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三八支行

号:1702029409200000581

联 系 人:张 军

电 话:0371—86558987(传真)

附 件: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申请表.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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