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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通知(参照单位)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工信局时间:2022-09-14 15:31:07
" style="margin-left:7.5pt;" align="left"> 河南省无线电监测站、各省辖市无线电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4〕39号)要求,现就报送优秀等次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标准

(1)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

(2)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单位比照执行,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

(3)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报送材料: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2)平时考核工作情况总结。

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gxtrsc@163.com

2、报送时间:

2014年12月12日17时前。

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送《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不得超比例申报。

2、各单位要注意掌握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应兼顾各职务层次结构分布,不得互相占用。

附件: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doc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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