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14号),完善企业云服务生态体系,加快全省企业上云步伐,按照《河南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工信产融〔2018〕92号)和2019年厅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公开征集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为“企业上云”提供云服务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云服务商),主要包括云平台服务商和云应用服务商。
云平台服务商是指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的服务商,以在线的方式,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设备产品、制造能力(资源)等云上服务,并根据不同场景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
云应用服务商是指云平台服务商的本地生态合作伙伴,重点为企业上云提供规划、设计、实施、验证、运维等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基于云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以及其他帮助企业具体实施上云项目的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鼓励省外优秀云服务商在河南注册,或与1家河南省内企业建立授权关系,面向河南省内企业提供本地化服务。云服务商已经服务的上云企业不少于50家。
(二)提供软件类服务的云服务商要具有软件著作权或产品登记证,代理其他公司产品的须提供代理授权证书或协议;提供平台类服务的云服务商应当具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
(三)云平台服务商要具有数据接入安全、平台安全和访问安全等安全保障能力,能够按照河南省工信厅统一要求,定期上传河南上云企业基本信息和有关业务数据,自愿接受我厅或委托的第三方评价。
(四)云平台服务商在现有服务费基础上给予河南上云企业不低于30%的优惠,并承诺优惠后的资费价格不高于给予其他省(区、市)上云企业的实际服务费价格。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融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入选的云服务商名单。
(三)网上公示。对初步入选的云服务商,通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河南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关于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豫政办〔2018〕23号)有关要求,与公示无异议的云服务商商洽并签订合作协议后,正式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云服务提供商名单,与第一批河南省“企业上云”综合云平台服务商共同构建河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
(五)推广应用。对入选资源池的云服务商,将在供需精准对接、上云标杆企业打造与推广、企业上云经验交流等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推广。
(六)动态管理。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将综合参考工作实绩、企业反馈意见或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371-65507694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申报书.doc
2019年2月13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征集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的 通 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gq.sstm100.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内容,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并标明本站链接http://gq.sstm100.com/!凡注明来源非“gq.sstm100.com”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平台,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联系电话:173-248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