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企业【2012】303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九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越南工业贸易部、厄瓜多尔投资出口促进总局联合主办,将于2012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及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越南、厄瓜多尔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办会主题
加强合作,扩大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
三、办会原则
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越南工业贸易部、厄瓜多尔投资出口促进总局。
(二)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财政部企业司、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银行业协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越南贸易促进局、厄瓜多尔驻广州总领事馆。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四)执行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五)成立第九届中博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2日至25日。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
六、展会规模和主要活动
(一)展会规模
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为主题,设展位5000个,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境外展位1000个,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包括联合主办国、亚欧会议成员、港澳台地区等境外企业(产品)展区;境内展位4000个,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包括主题展区3万平方米,专业展区5万平方米。专业展以独立展馆的形式举办,分别设汽车零部件展、节能应急产品采购展和绿色食品展。
(二)主要活动
1.开幕式及欢迎宴会。举行简短、热烈的开幕式,并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名义举行欢迎宴会,邀请中外政府官员、嘉宾和有关代表出席。
2.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外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共同参展,展示推广中小企业的品牌产品、先进技术及相关服务。同时举办中小企业服务年展示活动,对国家及各省(区、市)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3.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包括1个主论坛以及投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管理培训4个分论坛。主论坛主要是中国政府与联合主办国政府交流本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探讨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探索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与解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分论坛主要围绕相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及实践成果进行交流研讨。
4.亚欧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主要是亚欧会议成员政府高层就扩大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有关问题进行研讨。
5.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主要是围绕“两化融合”重点推广企业信息化管理、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适用技术或模式。
第九届中博会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的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中博会中小企业服务周活动”,重点组织政策咨询、投资融资、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六大专业性服务活动,切实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
上述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招展招商及布展
(一)招展。主要组织拥有节能技术产品、环保技术产品、新能源、低碳绿色产品的优秀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优秀服务机构参展。境内主题馆设省(区、市)主题展区和中小企业服务主题展区;境内专业馆由专业机构和商协会与组委会秘书处合作招展;境外馆由组委会秘书处招展或配合境外国家和地区(或其代表机构)招展。
(二)招商。由组委会秘书处统筹招商。境外招商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相关业务委托专业机构和商协会负责。专业展的招商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和商协会负责。
(三)布展。境内主题馆除省(区、市)展区按区域布展外,其余按产品类别布展;境内专业馆按行业布展;境外馆按国家、地区或产品布展。
希望各地、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和其他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第九届中博会的招展招商和组织参会工作,根据展区规划要求积极组织拥有节能技术产品、环保技术产品、新能源、低碳绿色产品的优秀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优秀服务机构参展,并加大对接服务和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有关招展招商工作及中外中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等具体工作安排,由有关部门和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廉 莉 010-68205324 曲美玉 010-68501583 王 茜 010-68552850 陈华明 010-85226460 张久荣 010-88650808 王海东 010-82262208 陈慧君 020-83133281 周玉明 020-83282131
传 真:010-68205317 电子邮件:
info@cismef.com.cn 中博会网址:
www.cismef.com.cn 中博会事务局网址:
www.smefair.org.cn
附件: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及秘书处人员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及秘书处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
主 任: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支树平 质检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朱小丹 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主任:
朱宏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红薇 财政部部长助理 俞建华 商务部部长助理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刘平均 质检总局副局长 阎庆民 银监会主席助理 刘志庚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执行主任:
刘志庚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秘书长:
林 英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杨建初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郑 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贺燕丽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 陆庆平 财政部企业司巡视员 吕继坚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巡视员 马 夫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 田世宏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 肖远企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 杨再平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
田 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 梁文洮 商务部亚洲司副司长 贾国勇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副局长 刘世如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惠博阳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 张文献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为霖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秦志辉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秘书长 蒋 杰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何建荣 香港贸易发展局南区代表 刘关华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执行委员
二、组委会秘书处
主 任:
杨建初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主任:
田 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 贺燕丽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 贾国勇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副局长 刘世如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 惠博阳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 张文献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程泽群 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副会长
成 员:
周 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交流合作处处长 廉 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交流合作处副调研员 曲美玉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处长 区利民 财政部企业司企业三处处长 杜 强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处长 陈华明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国内会展处处长 张久荣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综合处处长 王海东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质量管理处处长 官维平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周玉明 广东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 秦志辉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秘书长 李文阁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服务部主任 何俏媚 香港贸易发展局广州代表 李藻森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推广活动厅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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