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主要职责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概况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机关(内设11个机关行政科室)、2个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编制67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0人(在职人员38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在职10人),信息化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5人(在职14人);离退休人员31人。二、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政办〔2015〕123号)文件,是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本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的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等。
第二部分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983.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二、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9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3万元;部门结转资金27.8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983.1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687.8万元,占70%;商品服务支出62.9万元,占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6.4万元,占5%;项目支出186万元,占1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55.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0.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7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41.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5.9万元。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2018年预算支出9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36.19万元。其中:(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3.4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资增加10.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10月宋民献副主任参加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统一组织赴英国参观智能制造工程专项人才培训7.59万元,2018年7月2日范玉川副主任参加由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组织赴日本参加经贸洽谈活动1.98万元,2018年3月28日史长现主任参加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组团赴日本、韩国产业交流对接活动3.86万元,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有出国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7.11%。(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2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5.26%。(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76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54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63%。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8万元,拟购置电脑3台、打印机6台、高拍仪一台、办公座椅一批。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8万元,拟购置电脑3台、打印机6台、高拍仪一台、办公座椅一批。(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对机关运行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4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省、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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