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及有关中央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根据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省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豫财教〔2011〕288号),经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1年省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预算万元下达给你们(列“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支出科目,具体项目见附件),请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各负责落实省院合作协议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管,督促项目进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省院合作取得实效。
附件:2011年省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预算表
二OO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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