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制定的《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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