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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新乡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9 14:35:01
新发〔2018〕23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2018—2020年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开放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核心抓手,把企业办理业务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把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对标提升营商环境核心指标,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可量化可考核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加大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强化创新,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让高品质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乡增光添彩的新标识。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分工体系基本建立,对接全省,安排全市,部署县(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商事制度、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   ——2019年,全市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衡量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全面推开,大数据评价可视化系统和第三方评价核验机制建立健全,部分县(市、区)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省内先进地区水平,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市复制推广。   ——2020年,全市各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进入省内先进行列,跨境贸易、开办企业便利度等部分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对标提升营商环境核心指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2018年,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等事项整体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企业简易注销2个工作日内完成;2019—2020年新设立企业整体时限进一步压缩。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推行提前介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对非关键因素实行容缺受理,将建筑许可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2018年,实现全市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一口进、一码通、一网办”。2019年,全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力争压缩到80个工作日以内,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网。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2018年,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公安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当日受理、次日送电”,其余低压用户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送电,高压用户报装电网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限(不含配套电网施工时间)压缩到20个工作日;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全面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网络办理服务,网络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进一步缩短到15个工作日以内,提前2年实现国家要求的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2/3以上目标。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等数据共享。2018年,一般登记业务确保6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全面提升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融资附加费用,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018—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低位平稳运行态势,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年度监管目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度逐步提升。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进一步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简并税种申报表,压缩办税时间。2018年,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4小时以内。2018年、2019年、2020年,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以内,3个、7个、10个工作日以内,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9%以上。   (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推行“单一窗口”统一申报。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缩40%。2020年,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   (八)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提升法院电子化办案水平,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商事合同审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案件控制在12个月以内。2019—2020年,在法定时限内,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和执行判决时间进一步压缩,法院强制执行合同成本明显降低。   (九)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建立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2018年,建立处置“僵尸企业”联动机制,形成协调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社保费用、土地处置、税务办理、工商注销、信用修复等方面问题的有效模式。2019年,实现所有破产案件在法院专门破产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审理。2020年,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各项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缩短,破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十)提升劳动力市场服务监管效率。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2018年,各县(市)、区全部完成“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规范化服务平台全覆盖,劳动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十一)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载体协同互动,加快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政策链高效融合,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2018—2020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辐射效应全面显现,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逐年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指标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持续改善政商关系。创新政商互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全面降低政商沟通协调成本。2018—2020年,政商亲近度、政府廉洁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走在全省前列。   (十三)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加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良宜居宜业环境。2018—2020年,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逐年提升,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人均绿地面积大幅提高。 待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后,及时完善我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对国家、省新增指标研究提出量化考核目标和对标举措,丰富拓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
  三、全面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
  (一)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扩大市场开放程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优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推行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改革,制定利用外资财政奖励政策。加大我市金融、物流、商务、养老等服务业开放力度和速度。制定实施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办理签证等出入境便利化政策。   2.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在融资协调、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办法、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的十二项制度(实行)>的通知》(新办文〔2018〕23号),研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审批体系改革。   3.推进招商项目落地。及时制定发布招商引资政策指导目录,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加强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环境保护衔接,不断优化招商引资项目结构。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确保当年签约项目开工1/3、往年开工产业项目投产2/3。   4.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政策,实施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推行电子化通关通检模式,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节和手续,压缩通关时间。   (二)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1.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优惠政策期限,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制定完善配套优惠政策。制定出台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完善清洁取暖政策措施,降低“煤改电”用户成本。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产业集聚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制定物流配送便利化政策措施,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2.减少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抓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以报代备”制度。深化“互联网+税务”服务,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持续开展涉企保证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   3.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继续完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中介服务监管机制,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易服务网上办理,统一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实时在线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投诉机制。   (三)营造优越高质的产业发展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创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放开民用住宅转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全面推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现企业办照零跑动,申请材料无纸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领域应用,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推广使用电子印章,逐步扩大电子发票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动涉及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归集,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监管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保障房申请等领域查询使用。   3.提供创新创业支持。高水平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标准建设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国家级高端研发平台。研究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推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制定“走出去”企业返程投资专项扶持办法。进一步拓展科技开放合作领域,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等多边科技合作计划和“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建立科技园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和科技成果产业基地。开展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创优行动。   4.改善营商“硬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围绕通道、网络、枢纽“三位一体”综合交通体系,突出“铁公机海”多式联运,推进外通内联的交通体系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园区和服务业“两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入驻配套能力,优化基础环境。加大城市项目建设力度,改善城市道路环境,打造安全的出行环境和整洁的城市生态环境。扩大中欧班列(新乡号)影响力,争取实现“重去重回”、常态化、高频次运行,为综合保税区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四)营造信用安全的融资担保环境   1.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扩大担保规模。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资,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和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抵押率。   2.改善企业融资服务。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扩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扩展应急转贷资金覆盖范围。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企业股权投资。探索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深入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创新和推广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等绿色金融产品。   3.推广收益权质押融资。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以合同收益为担保扩大对供应商企业融资。推广专利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落实对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奖补政策,加快探索知识产权股权化、证券化,支持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授信管理和服务流程,创新开展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   (五)营造服务精细的人才发展环境   1.制定人才引进政策。组织落实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市建设实施意见。持续实施“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计划。探索专业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薪酬分配办法。建立健全人才发展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新乡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编制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   2.完善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用人机制,改革人才分类管理、优胜劣汰制度,创新选拔方式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企业择机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工作,不断优化人才服务。加大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力度,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3.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制定实施人才住房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平台。完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专业人才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   (六)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进审批服务改革。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凡制定涉及市场主体设立和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要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全市统一权力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各类行政许可证件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六项清单,每年梳理清单目录,并通过新乡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发布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推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深度开发网上审批服务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制定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推进便民化举措。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民化难题攻坚活动。围绕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开展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优化提升活动。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网上审批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主要内容,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制定政府承诺事项备案制度,认真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坚决兑现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严禁“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加大对政府部门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4.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搭建政商制度化沟通平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千名干部帮千企、首席服务员等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活动,既要杜绝“亲”而不“清”,更要防止“清”而不“亲”。   (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打造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定期公布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涉企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特别是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快速查处机制,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3.建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4.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和机构整合,实行综合执法。提升市场监管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属地管理。   (八)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1.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服务企业、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给予容错免责。   2.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家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有突出贡献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3.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完善公共服务需求反馈表达机制,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检测和结果通报。   4.强化正向激励。设立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制定相应的奖补办法,加大扶持企业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建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直有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行动方案,聚焦本地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在本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公开发布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评价引导。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全市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四)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扩大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定期开展经验交流。   (五)加强宣传解读。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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