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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09-30 16:10:27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项目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并印发了《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文件要求,我委将组织企业参加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活动对推动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小企业的组织发动工作。

二、各县(区)组织本辖区企业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并认真填写《河南省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汇总后连同电子文档于2016年5月13日16:00前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各县(区)要扎实做好企业项目征集、推介对接、签约落地等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对接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3289378

邮箱:gxj1635@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5月3日

附件:

关于印发《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联企业〔2016〕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局、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推进我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型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切实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等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切实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以下简称“产学研合作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届产学研合作活动,以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为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企业技术需求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对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发布全省中小企业技术需求。

(二)发布、展示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成果。

(三)组织中小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

(四)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合同。

(五)确定、公布一批“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

(六)召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签约大会,总结对接成果,对“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进行授牌。

(七)跟踪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扶持政策。

三、工作步骤

本届产学研合作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4月上旬召开组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审定第三届产学研合作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4月中旬召开动员会,对第三届产学研合作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征集发布阶段(5月25日前)

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征集上报企业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需求、科研成果等,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征集的企业技术需求和科研成果可通过河南省产学研合作对接平台发布查询(http://www.hnzxzx.org)。

(三)组织对接阶段(7月31日前)

1、开展集中推介。工信、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通过召开成果推介会等方式,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集中推介;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将全省企业技术需求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中推介;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将全省企业技术需求向当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中推介。

2、组织对接洽谈。组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有对接意向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对接洽谈,并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实施登记,填写《河南省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审核汇总后于7月上旬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四)项目评选阶段(8月18日前)

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评选标准,对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筛选推荐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成员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选,认定一批“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

(五)集中签约阶段(9月20日前)

召开全省产学研合作活动签约大会,通报对接成果,对“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进行授牌。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展示活动成果。

(六)跟踪服务阶段(12月30日前)

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组织签约项目调研回访,对项目合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取得实效。

四、责任分工

省委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全面统筹协调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1、组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征集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向等,填写《河南省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附件2)、《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2、会同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洽谈对接专题活动。结合组织、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门开展的招才引智活动,到省外知名科研院所走访、到重点高等院校召开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人才招聘会),进一步加大对接力度,扩大对接成果。

省教育厅:

1、确定参加产学研合作活动的省内外高等院校名单,组织征集高等院校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等,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技术需求、在河南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征集省内外院校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产学研基地等项目的意向和需求。组织高等院校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2、结合组织人才招聘,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到省外重点高等院校召开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

省科技厅:

1、确定参加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省内外科研机构名单,组织征集科研机构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等,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技术需求、在河南转化的技术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征集省内外科研机构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产学研基地等项目的意向和需求。组织科研院所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2、结合组织人才招聘,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到省外知名科研院所进行走访,洽谈产学研合作对接事宜。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征集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创新平台研发的面向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成果,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需求的技术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商务厅:组织征集出口企业技术需求和合作意向,指导出口企业填写《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附件2)、《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配合落实产学研合作支持政策,根据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及企业研发资金到位情况,对科技含量高、成果转化好的签约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给予资金支持。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确定参加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名单,组织征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等,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技术需求、在河南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征集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产学研基地等项目的意向和需求。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确定参加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上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名单,组织征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等,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技术需求、在河南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征集上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产学研基地等项目的意向和需求。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确定参加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广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名单,组织征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等,筛选一批能够满足企业技术需求、在河南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对接项目,征集广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产学研基地等项目的意向和需求。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填写《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附件4),审核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对接,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服务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产学研合作对接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性,认真做好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征集、上报及合作对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对接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产学研对接成功率。

(三)求实求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扎实实、全过程地抓好项目征集、推介对接、集中签约和项目落地等工作,加强对签约项目的督导和跟踪服务,不断扩大对接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河南省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3.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

4.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

5.河南省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汇总表

附件1.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河南省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附件3.科技成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表

附件4.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表

附件5.河南省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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